福音─神的大能

今日經文藉著羅馬書一16~17,提出以下三個大綱:一、保羅的宣告;二、不以福音為恥的原因;三、不以福音為恥的行動。

首先要認識什麼是宣告﹖其實宣告本身就是禱告的明確表示,答應宣告與否是主權在上帝。基督徒要謙卑承認,我們的宣告「禱告」 不是命令上帝,答應我們的要求,而是請求上帝的憐憫。基督徒的宣告,需要明白是否合乎上帝的旨意,至於上帝是否答應,結果皆能已順服的接受(回應神)。而耶穌在客西馬尼園求告上帝挪去苦杯,上帝也沒有垂聽。縱然你很有信心的宣告,也不一定會得著所宣告的東西。這樣才是正確的宣告態度。宣告不是萬靈丹,也千萬不要認為你的宣告每次上帝都會垂聽。

而保羅的宣告─我不以福音為恥!難道我們信主耶穌是羞恥的事麼?絕對不是。那為甚麼對人傳主耶穌覺得羞恥?這是沒有道理的。我們若偷竊、撒謊、在家惹父母生氣,那的確是可羞恥的。但我們對人傳講主耶穌覺得羞恥,就真是不應該。太十32-33「凡在人面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;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。」耶穌說得很清楚,要在人面前承認我是基督徒,這話講得很重,你不認我,我也不認你。但問題是福音若不可恥、那保羅講這句話顯然就是多餘的了!

為何保羅作這樣的宣告呢?其實在保羅的神學中,他常常提到這個十字架的道理是一個絆腳石。因為十字架的道理,對那些愚拙/滅亡的人,它是一個愚拙的道理;在我們得救的人,它則是神的大能。當時傳福音的背景,就環境而言(林前 1 :18、22~24),相信耶穌是一件「很愚蠢的事」,那麼傳福音就更是「笨的不可救藥了」。但是,保羅就在這樣的環境背景中,大聲地宣告:『我不以福音為恥』!就保羅自己的經歷而言:保羅不會忘記:他的一生在以哥念被人用石頭打得半死,他被下在腓立比監獄中,他被帖撒羅尼迦的人「驅趕出境」;在雅典被人譏笑為「傳講死人復活的瘋子」,他也曾在羅馬被關禁兩年、最後他也死在羅馬。(林前 4 : 9~13、林後11 :23~28)

因此保羅對「福音」的經歷而言,簡直可以說:「慘不忍睹」,他所嚐過的所有苦頭、所經歷過的所有災害、所面對過的所有羞辱,都是因為「福音」的緣故。但是,保羅就在這樣的個人經歷中,仍然大聲的宣告:『我不以福音為恥』!我們應當很好奇、至少要很訝異,是什麼原因,使得保羅在那中極艱難的環境、及慘痛的經歷中,仍然宣告說:『我不以福音為恥』!

二、不以福音為恥的原因

原因一:「福音是 神的大能」,福音是     神的大能:神的三種「權能」:創造、護理之能;神蹟、奇事之能;救贖、赦罪之能;「救贖、赦罪」是最大之能,彼前 1 : 1~ 2  「父、子、聖靈明顯共參其事」。將人從「絕望、罪惡與死亡」的權勢下「救贖出來」!這「大能」的功效:這大能是要「救一切相信的人」,從罪被拯救、從摧毀死亡權勢被拯救、從神的憤怒中被拯救!

這世界上有許多人想要擁有救人的「能力」,無論是想要製造或改變環境、理論、學說、教育、法律、秩序,但從來沒有成功過的! (人類的命運好像受到〞什麼魔咒一樣!" )這世界是越來越敗壞,人越來越惡,人類的希望似乎越來越不樂觀!

「福音」是救贖的大能,是  神要救人,所彰顯的最大能力!(是神創造大能和神蹟!)我們往往感受不到「福音的大能」,是因為我們只顧眼前的事,及今生的滿足;我們在信仰中,只想找到一個對我有好處,凡事照我願望成就的「神」(私慾懷了胎-心想事成-自私)所以,我們不容易感到「福音的能力」。

我們所認識的福音就是好消息,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上拯救我們,祂可以救人。大能就是有爆炸力,可以破碎人、可以改變人,就像保羅從逼迫人到傳福音,所有堅固的東西都能滲透,也可以破除所有轄制,無堅不摧、無敵不克。傳福音的人必須是信耶穌的人、是曾經經歷神的人,也是認識耶穌的人。

原因二:「福音顯明出  神的義」:福音將「神的義」顯明出來!!腓 3 : 9「律法的義與從  神而來的義」「神的義」是什麼﹖一般的義:相對的義、道德的義、法庭的義。相對的義:我比你好;道德的義:我的行為合乎" 社會道德 ";法庭的義:我的行為被法院判定為「無罪」!然而神的義:不是指著「人拿來衡量自己的標準」,是指  神願意接納一個「惡人、罪人、敗壞的人」,就像他「從來沒有犯過罪、作過錯事」是一個完全的人一樣。 如同父親對待浪子一樣!所以,「神的義」指的是,神以恩典、寬恕的態度對待「罪人」;並接納他、如同他是一個「從來沒有犯過罪、有錯失」的人。「福音」將  神的義顯明出來:神要將這樣的「義」( 寬恕、與憐憫的恩典 )賜給人。這樣的義是在「福音」裡賜給人,向人顯明的!

所以,一切「本於信、以致於信的」人,能得到「神在福音裡所預備的義」。V.17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」:人因信( 福音 )在   神的面前被稱為義,並因此、從「罪的咒詛中得救」、 進入「永遠的生命中」。所謂「信仰影響思想、思想影響行為」,保羅因深信「福音是神的大能」、所以他就有了「不以福音為恥」的思想,那麼、這些信仰、思想,使保羅採取了「什麼行動」﹖﹖

三、不以福音為恥的行動

深感欠" 福音的債 " ─欠債人的心情;太5 :26「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、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。」保羅說:「我都欠他們的債」,傳福音好像欠債。保羅傳福音的熱、負擔很重,這裡講,「無論是希利尼人、化外人、聰明人、愚拙人,我們都欠他們的債,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,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。」保羅說,我「不以福音為恥」,又說「情願」。情願盡我的力量,意思就是盡本分、完成使命。很多基督徒一直領受福音感覺很快樂,卻沒有傳出去。保羅說「施比受更為有福」。有人怕自己不會講,但上帝給每個人不同恩賜都能服事神。

論:

神大能的福音可以拯救我們的生命。原本我們人類都是死在罪惡過犯當中,永遠滅亡;人生沒有價值、也沒有永恆的盼望。但當福音臨到,凡相信耶穌為救主的,整個生命就被拯救過來:死亡變成永生、有限變成無限、絕望變成盼望、無用變成價值。

神大能的福音可以更新我們的生命。未信的人,在行為上好像「舊人」一樣,「心地昏昧、心裡剛硬、良心喪盡、放縱私慾、貪行種種的污穢」。信了基督的人,卻是煥然一新,成為「新人」,滿有「神真理的仁義和聖潔」。

神大能的福音可以保守我們的生命。保羅因著福音的緣故,遭受到很多危難,例如鞭打、牢獄、被棍打、被人擲石頭、又有「江河、盜賊、同族、外邦人、城裡、曠野」等等的危險、受勞碌、受困苦、受寒冷、多次不得睡、不得食,但都蒙 神大能的保守,屢屢化險為夷。 (林後11:24-12:10)

所以,保羅可以在那不易、艱難環境、及慘痛的經歷中,仍宣告「不以福音為恥」。福音不但是光榮的,更能使每一個信祂的人,生命得著 神的拯救、更新和保守,正如使徒保羅所經歷的一樣。但願我們信徒,都當隨時隨地去預備,盡心竭力傳揚 神大能的福音,使更多人認識祂、相信祂、歸向祂。這樣的信仰、這樣的思想,使得保羅以「還債的心情」,拼命的將福音要傳給所有的人。好叫他們「因信稱義」、並因神的大能而得救、得永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