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何要信耶穌

我們推動愛網重重,不知道您的網撒出去了嗎?愛網不一定拘泥於大型的活動,卻也可以是個別地邀約吃一頓飯、找一個地方與對方聊聊天…。但是,有很多人的經驗是談東談西、聊天南地北都容易,一旦提到信耶穌,許多人都不願意聽,甚至拒絕,特別是我們敞開小組的經驗,被拒絕的成份或是爽約的機率都很高。有的人甚至要問為什麼我們要辛辛苦苦地邀請、拜託別人來信耶穌呢?有人甚至會說:“我信我的佛教,你信你的基督教,為何一定要我信你信的耶穌?”我們要怎樣來堅定自己的信心又能用心勸服別人呢?

    Œ第一個原因就是神的愛。神愛你,這是千真萬確的事:「神愛世人」(約翰3:16)。神愛人愛到一個甚麼程度?「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」。我想問大家,一般人的父母會將自己的兒女當禮物送給朋友嗎?我想是不會的,因為父母愛兒女過於一切。但聖經確實的告訴我們,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」,神愛人的心是何等深切到願意為你而死來救你!神愛你的原因正因為你是祂精心所創造的,是為了榮耀祂自己的傑出之作。現在,祂要恢復與你的關係。神稱信耶穌的人都是祂的兒女、寶貝,是用重價買贖回來的,人憑著自己是不能救贖自己、或是買贖回自己的,為什麼?因為人有罪!

    第二個原因,就是罪。人為什麼不知道或不相信有一位創造的神愛他呢?聖經說:「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」(羅3:23)。或者有人不認同這句說話,認為他們沒有罪,因為從來沒有犯過國家法律。有些道德比較高尚的人,不單沒有犯法,他也不會做一些傷害人,令人難受的事。所以,他們就會因此認為自己沒有罪。然而,從神的眼光來看,犯罪首要得罪的對象,不是別人,也不是人自己,而是得罪神,因為不把創造他的神當神看,就彷彿不把自己的親生父親當父親看待一樣,這種的罪就稱之為虧欠了神。另外,我們會認為做出來的才算罪,心裡想的不算是罪。但是神不是單看行為,祂也看人的內心。十誡中的一誡「不可貪心」。(出20:17)。有了貪念的心就是已經是犯罪了。主耶穌更說:「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」。(馬5:28)。神看思想上、意念上不合道德的都是罪。若是這樣,我們怎能說自己無罪呢?然而,我相信大部分人未必覺得自己一點也沒有罪。只是許多人從不理會,因為他們不相信有末後審判的事。世上所有民族都有報應這種觀念。但人卻是自私及矛盾的,一方面盼望神報應所有犯罪的人,但若自己犯罪,又盼望神會網開一面,不會追究。聖經怎樣說呢?「因為人所作的事,連一切隱藏的事,無論是善是惡,神都必審問。」(傳道書12:14);「凡人所說的閒話,當審判的日子,必要句句供出來。」(馬太福音12:36)。神是聖潔、公義的,也是無所不知的,祂要審判人一切的罪,無論大罪或小罪、明顯的罪或隱藏的罪,祂必審問。因此,神特派祂的獨生子,無罪的耶穌來代替人的罪受刑罰,使我們的罪可以被赦免,將來免受的審判。這是我們一定要傳福音的原因。另外,罪對神來說是一種「病」,需要神的醫治,如耶穌所說:「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,有病的人才用得著」(太9:12);耶穌來是要醫治我們靈魂的病,才能擁有真正的健康、幸福、平安;沒有憂鬱症、毒品控制、暴躁自由的人生。

    Ž第三個原因,就是死亡。聖經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(來9:27),為什麼?這是因為罪的惡果,必須要經過相信耶穌才能出死入生,這是一個事實。聖經清楚告訴我們,神原沒有創造死亡這回事,死乃是從罪來的。「罪的工價乃是死。」(羅6:23)。死乃是犯罪的結果。死亡不單是指身體上的死亡,也是指靈魂的滅亡。靈魂滅亡就是指人的靈魂在火湖裡永遠受苦:「惟有膽怯的、不信的、可憎的、殺人的、淫亂的、行邪術的、拜偶像的,和一切說謊話的,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;這是第二次的死。」(啟示錄21:8)。這種折磨是永遠不停止的,這就是為什麼要趕快邀請別人信耶穌。

    第四個原因是靈魂不滅要受永恆之苦。親愛的兄姊!地獄的存在,絕不是虛構的,乃是主耶穌親口說的:「那殺身體,不能殺靈魂的,不要怕他們;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,正要怕他。」(馬10:28)。現在只有兩個可能性,一是主耶穌說真話,一是祂說假話。你相信哪一個呢?我也從聖經找到死後的靈魂不滅還要受永遠之苦的經文:首先是『永火』兩個字,出現在「倘若你一隻手,或是一隻腳,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丟掉。你缺一隻手,或是一隻腳,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。」(馬太18:8);「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:『你們這被咒詛的人,離開我!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!』(馬太25:41);「又如所多瑪、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,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,隨從逆性的情慾,就受永火的刑罰,作為鑑戒。」(猶1:7)。另外一個「永刑」兩個字出現在「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;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。」(馬太25,46)。福音書中耶穌曾詳細描寫地獄:「地獄裡…火是不滅的」(可九47-50)。至於啟示錄則有「晝夜受痛苦,直到永永遠遠」(啟廿10)和「受痛苦…直到永永遠遠」(啟十四11)經文。可見,耶穌將來不只要再來施行審判,而且要把不信的、背叛的、犯罪的都要丟在永火之中接受永遠的刑罰。所以,為什麼我們要勸人趕快信耶穌呢?因為這不只是宗教問題,這是一念之差就會帶來永恆之苦的兩個很大差異的問題。難道你要讓家人、親友、陷入在永火煎熬之苦的永恆痛苦之中嗎?讓他們在痛苦中抱怨你為何不傳福音給他們嗎?讓我們不要灰心,繼續邀約吧!